乳房癌症能办残疾证吗(癌症扩散了还能活多久)

2023-11-05 06:55:54
天猫tmall.com > 肿瘤治疗方法 > 乳房癌症能办残疾证吗(癌症扩散了还能活多久)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乳房癌症能办残疾证吗,以及癌症扩散了还能活多久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文章详情介绍: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

第二十六条 住宿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七条 禁止卖淫、嫖娼;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在任何场所或者利用网络进行淫秽表演活动。

第二十八条 妇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媒体报道涉及妇女事件应当客观、适度,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妇女的人格权益。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健全妇女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筛查和诊疗,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开展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健康知识普及、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保障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需求,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支持。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妇幼保健机构,为妇女提供保健以及常见病防治服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捐赠、资助或者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妇女卫生健康事业,提供安全的生理健康用品或者服务,满足妇女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需求。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为女职工安排妇科疾病、乳腺疾病检查以及妇女特殊需要的其他健康检查。

第三十二条 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婚前、孕前、孕产期和产后保健制度,逐步建立妇女全生育周期系统保健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妇女生育安全和健康。

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

第四章 文化教育权益

第三十五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第三十六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保障适龄女性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

对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女性未成年人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政府、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未成年人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适龄女性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

第三十七条 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授予学位、派出留学、就业指导和服务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国家规定的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女性平等享有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把扫除妇女中的文盲、半文盲工作,纳入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规划,采取符合妇女特点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三十九条 国家健全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为妇女终身学习创造条件。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根据城镇和农村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五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援助。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四)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集体合同中应当包含男女平等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也可以就相关内容制定专章、附件或者单独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五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健康以及休息的权利。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但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女职工依法要求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的除外。

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第四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招聘、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第五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权益。

国家提倡和鼓励为帮助妇女而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五十一条 国家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婴幼儿托育服务等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

国家建立健全职工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孕产期女职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贫困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的权益保障,按照有关规定为其提供生活帮扶、就业创业支持等关爱服务。

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三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第五十四条 在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五十五条 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将享有权利的妇女等家庭成员全部列明。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协议应当将享有相关权益的妇女列入,并记载权益内容。(未完待续)

癌症通常多长时间会出现转移?转移后还能活多久?有明确答案吗

癌症最可怕的就是癌细胞扩散和转移,癌细胞会从原发部位经过血管或淋巴转向其他部位,继续繁殖和生长。癌细胞扩散和转移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的主要原因,尤其是胰腺癌、直肠癌以及肺癌扩散速度很快。

如果癌细胞只是单纯地长在那里,其实不可怕,但怕就怕在癌细胞不仅存在,而且还会不断生长,转移和扩散。它不仅要吸收人体营养,还对我们的人体进行破坏,多数癌症患者的死亡,都是因为癌细胞的转移和扩散导致的。这才是人们不得不去对抗它的原因。当肿瘤长到一厘米时,还难以被人们发现,这个时候肿瘤就已经具备了扩散和转移的条件。

正常来说,癌细胞转移有3个途径,第一个是淋巴转移,人体内的淋巴组织较为丰富,可以说遍布全身,而淋巴组织也很容易被潜入,在人体免疫力不够强大之下,就可能实现淋巴转移了。第二个是血液转移,血液与淋巴其实是差不多的,也是遍布全身,因为人体的运行需要充足的血液供应,脏腑的运行,也需要充足的血液供应,这就意味着癌细胞可以通过血液到达身体任何一个地方,还是很危险的。第三个种植转移,这种转移方式不像上面两种,这个会有局限性,通常是以细胞脱落形成的种植转移。

通常恶性肿瘤手术后两年左右是复发转移的高峰期,两年之后复发几率逐渐下降,五年之后复发转移几率很小,所以5年没有出现复发转移就称之为临床治愈。通常来说肿瘤术后三个月并不是复发转移的高峰期,如果术后三个月就出现转移,说明这个手术并不是根治性手术,没有达到根治的效果。可能是两种情况,其一是手术做的不成功,比如肿瘤切除不全,切缘阳性,或者淋巴结清扫不全,造成癌细胞局部残留,而术后免疫力低下,使得残留癌细胞短时间内快速增殖,并通过血管和淋巴管转移到其他地方。

还有一种可能是术前就已经发生了转移,但转移灶较小,未被CT或者磁共振等检查发现,PET-CT在发现微小转移灶方面更有优势,但毕竟价格昂贵,只有少数人会在术前使用PET-CT进行评估。如果术前已经有其他脏器的微小转移,经过手术巨大的创伤,术后三个月内转移灶可能逐渐增大到被普通CT发现。

对于癌症复发转移后的生存期的问题,每个人都不一样,跟癌症的分期和病理类型以及治疗方式都有一定的关系。癌症多发转移,如果放任癌症不管,生存期肯定要比积极治疗的要短,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大家也要认识到一点,其实癌症转移也并不可怕,要得到科学的治疗与合理有效的康复,带瘤生存几年,几十年也是可以的。

想要获得较长的生存期,首先就是要预防复发和转移。癌症治疗结束后,患者在康复期间,一定要遵循医嘱定期检查。因为癌症虽然经过手术、放化疗杀死癌细胞,但是谁也无法保证癌细胞是否转移或者扩散。康复期间,稍不注意,癌症就会卷土重来。癌症复发和癌症早期症状差不多,基本上是没有症状,所以,定期检查发现复发及时治疗很重要。

还有就是心态。癌症是慢性疾病,即使发生了复发和转移,不会一下子要了人命,很多癌症患者确诊后没多久去世,其实多数不是死于癌症,而是死于恐惧和惊吓。人们对癌症的认知误区,使得很多人提到癌症都不寒而栗,确诊后惊恐不安。研究表明,不良的心态是癌症病情加重的因素之一,长时间的惊恐不安会持续影响癌症患者的免疫系统,引起患者免疫系统紊乱,加速患者病情恶化。心态好,是战胜癌症的关键因素。没有了积极的心态、焦虑不安、伤心欲绝,再昂贵的药物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不管是患者还是家属,都要有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这个事情,鼓励患者战胜它。

如果复发转移了,还有必要治疗吗?癌症复发多数情况下是有必要治疗的,不要一听是复发或转移,就说完了,复发了就肯定没得治了,治了也等于白治。事实上,不少癌症复发后仍有争取临床治愈或长期生存的机会,不能轻易说不要治的话,先把病情弄清楚了再说。

要想阻止癌症复发转移,后续治疗要跟上。癌症的后续治疗是十分重要的,不要觉得自己的病情得到极大缓解就放弃后续治疗。包括出院以后的定期复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及时发现癌症的动向,可以提前给予一些预防治疗措施,及时处理问题。在复查时间上,一般术后2年内是每隔3个月1次,2年过后,是每隔半年一次,3到5年时,可以一年复查一次,具体的复查时间还是要以医生医嘱为准。

作者:admin | 分类:肿瘤治疗方法 | 浏览:6 | 评论:0